據(jù)報道,知名公益人“義工李白”(真名閆偉杰)涉嫌挪用公款被警方帶走。今年1月被帶走前,閆偉杰是涼山漢達社工服務中心主任、法人代表,涼山春城青少年公益服務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被帶走前兩天,他還在眾籌平臺運營“給涼山代課老師補貼”項目,短短五天內(nèi)就籌集了超過141萬元善款。幸運的是,這筆款項最終沒有撥付給閆偉杰。 公益明星出事,這并非首次。此前,在汶川大地震中表現(xiàn)突出、被稱為“最牛志愿者”的陳巖,就因犯詐騙罪被判刑。但像閆偉杰這樣,能拿到“官方同意成立的項目批復文件”,還與全國性門戶網(wǎng)站合作公開募集善款的并不多見,也難怪人們對此格外震驚。 閆偉杰能在短期內(nèi)籌集大量善款,并挪作他用,除了監(jiān)管虛設外,與其合作的網(wǎng)絡募捐平臺、多個官方慈善組織,都難辭其咎。相關平臺審核不嚴,光看項目執(zhí)行計劃和預算評估是否可行,卻沒認真研究該項目的宣傳和資金用途是否屬實,如涉事警方所說,光其項目組宣稱的“代課教師工資600元/月”就嚴重失實,跟四川省2015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260元)不符。 而閆能拿到“官方同意成立的批復文件”,也很荒唐:有關群團組織無權批準公益機構成立。他同時做的項目“有十幾二十個,一個還沒做完就要求上另一個”,卻沒執(zhí)行進度匯報,侵吞、挪用善款的蛛絲馬跡就隱匿其中,與其合作的涉事官方慈善機構也未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這些公益項目異常情況。 對這些亂象,若那些單位能稍有警覺,恐怕閆偉杰也不會得逞。公益明星身份固然是其行騙的掩護,但有關部門與機構的玩忽職守,也是此類并不高明騙局能得逞的外因,F(xiàn)在線上線下募捐的項目更是數(shù)不勝數(shù),到底還有多少公益項目存在問題,有多少“公益蛀蟲”沒被清除?這有待有關監(jiān)管部門、與民間公益機構合作較多的公募基金會好好查查,別讓這類蠹蟲蠶食了屬于困難群眾的救濟資源。(楊國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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