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買了兩年的豐田凱美瑞轎車在一凌晨突然自燃燒成空殼,車主戴女士將經(jīng)銷商北京奧吉通豐瑞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吉通公司)訴至法院并索賠25萬余元。最近,朝陽法院開庭審理該案,車輛生產(chǎn)商廣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汽公司)作為第三人出庭。 戴女士訴稱,2013年3月25日,其花18萬余元從奧吉通公司買了一輛豐田凱美瑞轎車。今年4月25日晚10時,其將車停在河北省定州市親戚家大門口。4月26日凌晨2時,其被鄰居叫醒,發(fā)現(xiàn)該輛車著火了,便撥打119報警。40分鐘后,定州公安消防大隊趕來時,車輛已經(jīng)燒成空殼。 事發(fā)后10余天,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災物證鑒定中心到事故現(xiàn)場取樣鑒定。6月1日,定州公安消防大隊出具火災認定書,認定起火原因為駕駛室儀表板左側電氣線路短路,引起周圍可燃物起火,故訴請法院判令奧吉通公司賠償其購車款、增值稅、購置稅、交強險等共25萬余元。 庭上,廣汽豐田公司辯稱,在火災發(fā)生后,公司對該輛車易引發(fā)火災的燃油、潤滑油、排氣、電氣4大系統(tǒng)進行排查,從技術層面排除是車輛自身品質(zhì)引發(fā)的火災。此外,由消防機關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不能證明該車輛存在質(zhì)量缺陷。 奧吉通公司當庭提申請對火災發(fā)生的原因及是否與涉案車輛質(zhì)量缺陷有關進行鑒定。對此,戴女士表示,定州消防機關已出具認定書,再做鑒定沒有意義。 鑒于法庭調(diào)取的定州消防機關的辦案卷宗還未到,該案宣布休庭,將擇日再審。 >>法官提醒 先向消防報案 主審該案的法官李剛提醒,一旦發(fā)生汽車自燃事件,第一時間要向消防部門報案,由消防部門對火災的成因予以認定。若有機會,車主應盡可能地采取一些補救措施,如火勢確實燃起,也應保存證據(jù),證明自己確實盡力挽回損失。否則,車主將自行承擔因火勢擴大所造成的損失。(記者 張淑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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