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浪金融曝光臺收到嚴先生對于 招商銀行 的投訴。2015年10月20日16.38分,陳先生在上班時間突然收到招商銀行的消費短信,金額20000元人民幣,1分鐘后又收到一條短信,提示消費19960人民幣,2分鐘內一共被消費39960元人民幣。 嚴先生稱,當時儲蓄卡、手機均在身邊,銀行卡密碼不是普通數字組合,安全級別比較高,且密碼從未泄漏給他人。在意識到的銀行卡可能被盜刷后,嚴先生馬上打電話給招商銀行對儲蓄卡進行凍結,并按照客服提示前往位于深圳市南山智園的7-11便利店進行刷卡記錄以證明此銀行卡在身邊。 做完過卡記錄后,嚴先生打電話報警,由于距離開卡行較遠,銀行即將下班(此時大約17.05分),嚴先生根據警方的指示,第二天(2015年10月21日)到開卡行(深圳招商銀行中心城支行)打印了詳細交易流水,并前往崗廈的福田派出所做了詳細筆錄。 2015年10月21日嚴先生與開卡行進行了溝通,在大約15個工作日之后得到招行通知,上述2筆款項是通過手機上的刷卡器完成交易的,也就是說嚴先生的儲蓄卡信息被別人復制盜用了。 但招商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嚴先生,2筆盜刷交易的簽名是并不一致,與他本人平時的刷卡簽名也有較大出入,但表示不能提供給他刷卡簽名的掃描件,也不能先賠付他。 一位參與處理該事件的招商銀行工作人員稱,招行也是受害方,也很無奈,建議嚴先生起訴招商銀行,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新浪財經致電招行深圳中心城支行,工作人員,已經將處理結果告知嚴先生,因為涉及部分交易細節(jié),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 嚴先生認為,銀行卡在身上但卡內的錢卻沒了,既然將資產交給招行保管,銀行有責任保證資產不受任何侵犯,銀行不應該態(tài)度冷漠地推卸責任,讓儲戶蒙受損失。 2015年12月,鄭州市二七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與嚴先生經歷相同的案件。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儲戶在銀行辦理了儲蓄卡,與銀行形成了儲蓄存款合同法律關系,銀行負有妥善保管原告賬戶資金安全的義務。銀行由于技術漏洞而未能保證銀行卡的唯一性和不可復制性,并因此造成儲戶損失,銀行有義務負全部賠償責任。雖然儲戶有妥善保管自己賬戶密碼的義務,但銀行沒有證據證明儲戶存在泄露銀行卡信息和密碼的過錯,應先賠付。 在司法審判中,判別銀行責任的大小在于儲戶對密碼的保管責任。如果儲戶未能妥善保管密碼導致存款損失,應承擔部分責任。如果儲戶已按常人正常的方式保管密碼,但密碼仍被他人以非常手段獲取或者通過銀行設備試出銀行卡的密碼,儲戶無需承擔責任,因為儲戶已經盡到普通人所能盡之辦法保護其存款安全,即儲戶已經履行了儲戶合同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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