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股東大會上15項議案被否而決議公告表決結果為審議通過,到收購標的珠海銀隆與廣東中信陽光千輛新能源車訂單的質疑,深交所連續(xù)兩日對格力電器發(fā)送關注函。 針對日前珠海銀隆與廣東中信陽光簽訂1000輛新能源車訂單一事,深交所11月2日對格力電器發(fā)關注函稱,要求格力電器11月7日前進一步補充說明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產品、交易價格、生效條件及時間、履約期限、產品交付安排、結算方式及違約責任等;結合中信陽光信用狀況及支付能力說明其履約能力;其與銀隆、格力等交易各方是否存在關聯(lián)關系;該合同對珠海銀隆業(yè)績的影響;結合銀隆本年實際經營情況和在手訂單情況,說明認為銀隆“預計承諾業(yè)績實現(xiàn)的概率較高”關系的依據(jù)。 此前,格力電器10月30日晚間公告披露信息顯示,公司股東大會對130億元收購珠海銀隆給出了表決結果,收購方案通過,但相關的配套定增募資方案9項被否。深交所次日即向格力下發(fā)關注函,要求格力電器于11月4日前明確說明相關議案整體上是否認定為通過,并說明交易事項的后續(xù)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是否繼續(xù)推進本次交易方案,是否擬對方案作出調整、相關調整是否構成重大調整、公司是否擬重新履行審議程序等,并需要明確說明后續(xù)安排是否符合《重組管理辦法》等規(guī)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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