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山西省證監(jiān)局獲悉,山西省轄內5家機構未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頒發(fā)的經營證券期貨業(yè)務許可證而開展相關業(yè)務,山西省證監(jiān)局依法對其予以查處。 五家機構分別為天津白銀谷礦產資源經營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太原市興霞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大宗農產品有限公司、浙江新圣商品經營有限公司、山西國盛有色金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省證監(jiān)局投資者保護工作處負責人介紹,此次查處的機構是根據投資者投訴舉報和山西省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聯席會議辦公室移交的證據材料,經核實后確定,依法向投資者公開,保護投資者利益。 專家提醒,從事非法證券活動的機構或個人通常以出售炒股軟件、證券投資講座、披露內幕消息等方式為名,開展非法證券活動或實施詐騙,且通常許諾高額回報,而對相關風險描述較少,投資者應注意鑒別,謹防上當受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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