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在2016博鰲房地產論壇上,著名經濟學家、全國政協(xié)委員、政協(xié)經濟委員會委員賈康在做“行業(yè)政策工具箱中房產稅角色”主旨發(fā)言時表示,國際上有些開證房地產稅的國家住房終極產權不是私有,中國大陸開證房地產稅并不存在法理硬障礙。 “房地產稅首先不是政策層面的,而是制度建設層面的一個問題!辟Z康指出,房地產稅應按照中央三中全會全面改革部署里面所表述的——加快房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房地產稅有利于遏制社會中間的收入差距,防范兩極分化,也會使直接稅的比重提高,而減少低端的稅收痛苦程度,改變原來以間接稅為主的順周期的弊病,這也是現(xiàn)代化稅制必須追求的境界。 賈康認為,房地產稅實施辦法一定要適應中國的國情和公眾的心理,不能照搬美國、日本等國家房地產稅普遍征收的模式和經驗,同時要做好稅、費、地合在一起的制度協(xié)調,“一定要處理好社會可接受的負擔,不同類型負擔怎么樣分流、歸位、理順相互關系問題,這是配套改革一定要處理好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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